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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家庭法律常见的几种误解

2000-06-21 来源:生活时报 世 星 我有话说

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律平分。根据《婚姻法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的,原则上均等分割。可见,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,首先应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,双方协议不均等分割,完全可以。只有双方不能达成协议,才由人民法院原则上均等分割。但是,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生产、生活等具体情况,参照男女平等,按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等原则,进行不均等分割。

赡养父母就是给父母生活费。《婚姻法》规定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根据有关司法解释,赡养扶助义务不仅仅是指经济上的供养,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安慰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期限的,也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,即使父母有过错,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,被判处徒刑,子女对无劳动能力、生活困难的父母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

继父或继母对不是自己生的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。法律上把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分为两种,一种是双方不在一起共同生活,继子女不受继父母抚养教育,这种情况下,继父母对不是自己生的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;另一种是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,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教育,这种情况下,不论继子女是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所生,双方对其都有共同的抚养义务。

妻子怀孕丈夫就不能提出离婚。《婚姻法》规定,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但是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,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作为确有必要而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:一是有危及一方人身安全的重大、急迫的事由,以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的;二是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,该事实已为女方所不争或经查明属实的。

子女成年父母就可以不再抚养。一般而言,子女成年后,父母对其就不再有抚养义务了,但是根据有关司法解释,有两种情况下,父母对成年后的其子女仍然有抚养义务。一是子女成年后,子女因身体原因丧失劳动能力,无法独立生活;二是因某种原因,暂不能独立生活如子女仍在读大学、短暂疾病治疗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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